GlowBridge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相关法令,安全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,并通过本隐私政策说明个人信息的收集、使用、提供及销毁等相关事项。
1.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
(1)必填收集项 — 申请咨询及预约时
- - 护照英文姓名
- - 电话号码
- - 电子邮箱
- - 希望的施术领域
- - 咨询内容(留言)
(2)敏感信息 — 咨询过程中由用户自愿提供
- - 健康状况、病史、正在服用的药物、过敏史、是否怀孕、既往施术经历
※ 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3条,经单独同意后收集和使用。
(3)自动收集项
- - 访问 IP、Cookie、访问日志、浏览器及设备信息
2. 收集及使用目的
- - 咨询问询的应答及回复
- - 提携诊所匹配及预约代办
- - 施术前指引(准备事项、日程、注意事项)
- - 多语言咨询及沟通支持
- - 客户管理及服务质量改善
- - 投诉处理及争议应对
3. 保有及使用期限
达成使用目的后将立即销毁。但根据相关法令,将在以下期限内保管。
- - 咨询问询记录:自问询处理完成之日起1年
- - 预约匹配及施术指引记录:自预约、匹配或施术完成之日起3年
- - 标示·广告记录:6个月(电子商务法)
- - 合同或撤回要约记录:5年(电子商务法)
- - 消费者投诉或争议处理记录:3年(电子商务法)
- - 访问日志:3个月(通信秘密保护法)
4. 向第三方提供
未经用户事先同意,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但为提供预约匹配(Reservation Connection)服务,将按如下方式提供信息。
- - 提供对象:用户选择并同意的提携诊所
- - 提供目的:咨询进行、预约确认、施术指引
- - 提供项目:护照英文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、希望的施术领域、咨询内容、用户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
- - 保有·使用期限:依提携诊所的政策而定。公司在匹配结束后保管1年,之后予以销毁。
※ 用户有权拒绝向第三方提供,若拒绝,预约匹配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。
5.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及境外转移
为顺畅提供服务,公司按如下方式将个人信息处理委托给境外业者。
[1] 网站托管
- - 受托方:Vercel Inc.
- - 转移国家:美国(United States)
- - 转移方式:使用网站时通过互联网实时传输
- - 转移项目:用户输入的信息及自动收集的信息(IP、Cookie、访问日志)
- - 使用目的:网站托管、内容分发、安全
- - 保有·使用期限:与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有期限相同
- - 受托方隐私政策: vercel.com/legal/privacy-policy
[2] 邮件发送
- - 受托方:Resend, Inc.
- - 转移国家:美国(United States)
- - 转移方式:受理咨询问询时通过互联网传输
- - 转移项目:咨询问询者的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、问询领域、问询内容
- - 使用目的:发送及回复咨询问询邮件
- - 保有·使用期限:邮件发送处理完成后立即销毁
- - 受托方隐私政策: resend.com/legal/privacy-policy
6. 信息主体的权利
用户可随时行使以下权利。
- -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
- - 要求更正错误
- - 要求删除
- - 要求停止处理
- - 撤回同意
可通过书面、电话、电子邮件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,公司将立即采取措施。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,在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收集。
7. Cookie 及自动收集
公司为提供服务及分析使用情况而使用 Cookie。
- - 使用目的:保存用户偏好语言、分析访问统计、改善服务
- - 分析工具:不使用
- - 拒绝方法:可在浏览器设置(设置 > 隐私 > Cookie)中阻止,阻止后部分功能可能受限。
8. 个人信息的销毁
保有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达成后,将立即销毁。
- - 电子文件:以不可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
- - 纸质文件:粉碎或焚毁
9. 安全保障措施
- - 访问权限管理及访问控制系统的运行
- - 个人信息的加密存储及传输(HTTPS)
- - 访问记录的保管及防止伪造·篡改
- - 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最小化及培训
10.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姓名:Sang-hyuk An
职务:代表
联系方式:+82-10-9235-1882
电子邮箱:privacy@glowbridgekr.com
其他举报·咨询可向以下机构咨询。
- -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1833-6972(kopico.go.kr)
- -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118(privacy.kisa.or.kr)
- -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 1301(spo.go.kr)
- - 警察厅网络调查局 182(ecrm.cyber.go.kr)
11. 隐私政策的变更
本政策内容变更时,将自施行7日前起通过网站公告进行告知。涉及用户权利的重要变更时,将自30日前起告知。
本隐私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
GlowBridge
代表人: Sang-hyuk An
营业执照编号: 753-30-02109
外国患者招揽业登记号: A-2025-01-02-6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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